輔助行走升降機行走使用說明
※行走前,必須完全降落平臺并收攏支腿。
行走使用步驟:
1)打開電源開關,電量表燈亮,并顯示電瓶電量;
2)根據使用要求,選擇前進/后退檔位;
3)拉開牽引桿,旋轉牽引桿上速度控制手柄并左右轉動牽引桿,實現行使轉向功能。
4、起升操作安全規則
注意事項(必須嚴格遵守,否則可能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害)
? 平臺未放置于水平、堅固的地面上不得起升作業。
? 嚴禁在不穩固的地面上,尤其是地面有空洞及凹凸不穩定的地面作業。
? 支腿未打開和調平前不得起升作業。
? 對作業平臺進行檢修時,必須停機檢修,必須有防止剪叉臂下落的輔助設備。
? 嚴禁把作業平臺作為焊接地線。
? 工作場地風力大于6級或以上時嚴禁起升作業。
? 嚴禁雷雨天作業。
? 嚴禁載物及載人起升作業時移動設備,收攏支腿。
? 嚴禁坐、站或爬越工作平臺邊緣作業。
? 嚴禁超載作業。
? 嚴禁在工作平臺外懸掛物品。
? 嚴禁對設備做任何修改。
? 擔任高空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,患有精神病,癲癇病及經醫師鑒定患有高血壓,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出作業病癥的人員,不準參加高空作業。凡工作人員有飲酒,精神不振的禁止高空作業。
? 進行高空作業的工作人員,必須在作業前穿好軟底防滑鞋,而且禁止穿拖鞋、涼鞋、高跟鞋和其它易滑鞋;戴好安全帽和系好高空作業安全帶,安全帽,高空作業安全帶等防護用品必須經檢查可靠,有效后,方可使用。
本機器并不絕緣,并且在接觸或靠近電線時不提供觸電保護,禁止使用本設備進行高空帶電作業。